|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2 来源:邵江华

各函授站: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历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节,也是综合反映学校教学效果和学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加强2024届成人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根据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的实际,2024届我院成人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从本通知发布日至2024年5月17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http://ndky.co.cnki.net/Login.html?r=1570775910720

1、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要求于2023年11月7日前以扫描件或图片的形式,同《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_指导老师登记表》(见附件4)一起发送至1740232140@qq.com,供学院审核用。(注:师资须经学院审核通过并发文后方可聘用)

2、2024年4月23日前以教学点名称命名,打包所有相关毕业生论文。内容包括:(1)论文的选题报告。(2)《教学点论文成绩汇总表》。(3)论文正稿。以上所有的电子稿上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备案。

3、所有表格格式和论文格式请参照“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3。

4、请各函授站积极部署成人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学院要求的检查时间和各种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2。

二、抓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函授站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关。各函授站应根据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函授站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应根据专业的特点、培养目标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修订完善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要加强指导教师的力量,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或技术人员担任(新增指导老师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5);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的个别指导不少于6次(不含对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实践活动的指导)。严格按师生比的要求配置指导教师,每位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不申请学位的不超过25人。函授站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阶段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

1、严把选题和开题环节关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包括布置选题,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学生进行实习或科学实验活动并收集资料、开题论证、撰写初稿、修改定稿以及论文答辩等环节。一人一题(理工类专业,对难度高、工作量大的题目,同一题目的应有不同的副标题或将任务分解)、三年内不重复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论证工作作为源头工作来抓,各函授站要组织成立开题论证小组,对每个开题报告要进行严密论证和审查,以确保下阶段工作的顺利展开。

2、加强写作辅导

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应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函授站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3、严把论文答辩关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要求,答辩前所有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须在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每位学生检测次数为4次(不含终稿检测)。凡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或段落复制比超过30%的论文(设计)将分别要求整改、延期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等处理。在论文答辩过程中,第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人数从严控制在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15%以内,成绩优秀率不超过20%。对于第一次答辩不及格者,函授站应对其加强指导,准备第二次答辩。在二次答辩后,同一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率原则上控制在3%以内,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以上“二辩”工作均应在2024年5月17日前完成。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要求

1、函授站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工作程序的规范、严格论文(设计)格式的规范、严格档案形式的规范。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函授站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选题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学生总体水平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及时总结,进行组织交流,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各函授站务必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整理成册上交由各函授站保存备查。

五、其它

1、各函授站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安排时间。

2、2024届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细则根据省教育厅发布文件执行。


        附件1:2024届毕业设计工作安排.docx

        附件2:继续教育学院2024届毕业设计工作安排.xlsx

        附件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模板.zip

        附件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_指导老师登记表.doc

        附件5: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汇总表(新增).xlsx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2日



Copyright © 1999-2022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