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及2023年度教学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1 来源:邵江华
各函授站: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及2023年度教学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份,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所有校外教学点
三、检查内容:
根据在去年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对本年度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归档材料明细》要求,逐项检查并完成考核表自查评分。请各函授站按照《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归档材料明细》中的检查内容,逐条、逐项的准备支撑材料,并按项目类别装入档案盒或档案袋。
请各函授站在12月12日前上交考核表、记录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清单、现场照片、租赁协议合同、民非等),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740232140@qq.com。
附件1:教职成〔2022〕2号_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docx
附件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教学点)考核评估表.docx
附件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年度汇报工作记录表.docx
附件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情况记录表.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