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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及2023年度教学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1 来源:邵江华

各函授站: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及2023年度教学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份,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所有校外教学点

三、检查内容:

根据在去年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对本年度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归档材料明细》要求,逐项检查并完成考核表自查评分。请各函授站按照《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归档材料明细》中的检查内容,逐条、逐项的准备支撑材料,并按项目类别装入档案盒或档案袋。

请各函授站在12月12日前上交考核表、记录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清单、现场照片、租赁协议合同、民非等),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740232140@qq.com

 

附件1:教职成〔2022〕2号_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docx

附件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教学点)考核评估表.docx

附件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年度汇报工作记录表.docx

附件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情况记录表.docx

附件5: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函授站归档材料明细.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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